义乌环保~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修水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8792058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332000)
项目名称 | 修水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 |
建设地点 | 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工业园太阳升项目区,修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东北侧地块(N29°8′59.573″,E114°41′44.819″)。项目新增用地面积约2.65公顷。 |
建设单位 | 修水县城市管理局 |
环评机构 |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 修水县城市管理局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工业园太阳升项目区,修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东北侧地块共计2.65公顷作为修水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设计库容为17.59万m3,有效库容为16.53万m3,并配套建设渗滤液/地下水调节池、综合办公楼等。项目应急填埋修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疫情或大修时的多余的生活垃圾和修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固化后的飞灰。 |
概况 |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2人,工作制度365天/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 |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 |
1)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填埋场排放的TSP,Pmax值为9.24%>1%且<10%,满足《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12)中空气质量浓度限值要求。 | |
2)根据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项目填埋库区需设置500米卫生防护距离。 | |
从项目选址情况看,距离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本项目东北面916m的墩上。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 |
(二)地表水影响预测 | |
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修河,对修河水质影响较小。 | |
(三)噪声影响预测 | |
根据环境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昼夜厂界环境噪声值均满足所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
(四)固废影响分析 | |
本项目生活垃圾均送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所有固体废物都得到合理的处置或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零排放,在收集、储存以及转运处置满足相应标准、规范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 |
综上所述,企业必须能按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 |
(五)地下水影响分析 | |
非正常工况下地下水污染影响范围集中在项目厂区范围内,不会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 |
据本项目建设特点,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地下水长期监测等措施,防止地下水发生污染。当地下水发生污染后,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本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 |
二、污染防治措施 | |
(一)废水 | |
为尽可能的减小雨水进入垃圾堆体,沿终场堆体边线修建终场截洪沟,将库区外汇水区域产生的地表径流有组织地收集外排。同时,利用库区内的锚固沟兼作中间截洪沟,将锚固沟收集的雨水收集并以一定的坡度坡向终场截洪沟。填埋场区设置分区坝,未填埋库区雨水通过设置在低点的集水池收集后,用泵提升至截洪沟排出库区。办公区的屋面及地面汇积雨水、道路雨水采用排至路边沟。 | |
本项目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到园区污水处理厂。 | |
填埋库区产生的垃圾渗滤液一同进入调节池均化后通过管道排入到修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站,采用3套“预处理+调节池+厌氧+A/O+超滤+化学软化TUF+RO反渗透”工艺,处理规模300m3/d,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 |
(二)废气 | |
本项目营运过程废气主要有:填埋过程产生的粉尘、NH3以及臭气浓度,渗沥液调节池产生的NH3、H2S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 | |
项目在垃圾进场并在填埋作业时会有少量的无组织粉尘产生和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一定影响,采用适时碾压、喷水、覆盖以减少扬尘。场界四周设置的垃圾拦截网可以阻隔临时暂存区塑料、废纸等轻质漂浮物的飞散,防治轻质物等随风飘散污染环境。 | |
生活垃圾填埋库区及垃圾渗滤液调节池将有恶臭产生。针对调节池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渗滤液调节池进行加盖全封闭、并在调节池附近种植绿化隔离带等措施,渗滤液调节池应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恶臭物质的排放,减轻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针对填埋库区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在填埋之后及时覆上HDPE膜以减少恶臭气体产生。 | |
(三)固废 | |
本项目固废仅有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符合国家“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重要提醒】
↘↘点我免费发布一条义乌本地便民信息↙↙(微信搜索13717680188加小编好友,注明义乌,免费拉您进群聊),优先通过审核。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谢谢合作!